國會常委會對6項法案提意見

據國會辦公廳的通告,國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於本月20至28日在國會大廈舉行。

國會主席阮氏金銀出席並致開幕詞,各位國會副主席輪流主持會議內容。

國會常務委員會對法律制定工作騰出很多時間。

根據預計議程,國會常務委員會將審議並對以下法案提意見:《公私合作夥伴模式的投資法》草案(第二次提意見)、《按合同出國工作的越南勞動者法》(修訂)草案、《環保法若干條文修訂與補充法》草案、《國際協議法》草案、《居住法》(修訂)草案,以及《青年法》(修訂)若干大問題等。

此外,國會常務委員會還對國會2021年法律與法令制定計劃草案提意見。

在第四十四次會議上,國會常務委員會將對以下問題提意見,如2019年中央財政預算配置、增加收入和節省開支;調整稅務總局與海關總局2016至2020年階段的活動,確保經費承包比例;將稅務總局的部分活動確保經費調動到國家儲蓄總局、國家證券委員會與財政學院。

國會常務委員會將對政府2019年厲行節約、反浪費《報告》;“落實關於防範兒童性侵害政策和法律”專題監察結果《報告》;呈遞國會通過《越南與歐盟自由貿易協定》(EVFTA)、《投資保護協定》(EVIPA);加入國際勞工組織有關廢止強迫勞動的第105號公約,以及第十四屆國會第九次會議的籌備工作提意見。

國會常務委員會對以下草案提意見,關於峴港市至2030年發展及2045年願景的國會《決議》草案;有關免農地使用金的國會《決議》草案;政府修訂及補充政府2017年5月19日頒行有關首都河內若干財政和預算特殊機制、政策的第63號《議定》若干條文。

國會常務委員會對以下計劃提意見,包括落實國會常務委員會第468號《決議》,同時建議使用按第26號《決議》,把2014年至2016年階段政府債券轉為2016年至2020年階段的餘下資金來開展若干項目補充工程;修訂2016年至2020年階段和每年的中期公家投資計劃,從交通運輸部轉給峴港市人委會所屬峴港市順化三岔路口的其他交通樞紐項目;審議和決定成立清化、富安、平定省的3個市提意見。

對於國會處理《土地法》落實過程中,尚有問題的《決議》草案,國會常務委員會在斯次會議不提意見,因為條件不足◆

* 資料來源:西貢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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