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延至今年12月31日

〔本报消息〕政府最近已呈国会关于继续按国会常务委员第43号《决议》在第廿三次会议上,对下调2%增值税政策问题提意见之后,落实此政策的新《呈文》。

据此,政府提议继续按照第十五届国会对辅助社经发展与复苏计划的金融与货币政策之2022年第43号《决议》第3条、第1.1款a项规定落实下调2%增值税税率政策,期限自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是,对正采用10%税率的商品与服务业下调2%增税值税率(即只有8%),不包括以下商品与服务业:电信、资讯技术、理财活动、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经营、金属、金属制品、矿产产品(不包括采矿煤炭)、焦炭、精炼石油、化工原料、支付特别消费税的商品与劳务产品◆

* 資料來源:西貢解放日報


Related News

Technology Sponsor